10.3969/j.issn.1671-5195.2005.02.003
我国行政赔偿制度完善之构想
我国行政赔偿制度存在归责原则单一、范围过窄、标准过低、程序不合理、追偿制度虚置等问题.为了更好地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进地改革现行行政赔偿制度,建立以违法和明显不当为主、以无过错为辅的归责原则体系;适度扩大行政赔偿的范围;增设对精神损害和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扩大财产实际损失赔偿的范围;设计列加便利、合理的行政赔偿程序和务实、精细的行政追偿制度.
行政赔偿、归责原则、行政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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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1(中国法律)
2007-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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