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05.02.002
如何认识经济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部分法的划分具有相对性.对经济法与民法、商法、行政法之问关系的认识不能绝时化.其间的联系与区别按照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的排列顺序,从民法到行政法,私法属性不断减弱,公法属性不断增长.其中,以社会法为纽带,私法属性与公法属性的消长变化,说明法律对于社会关系的调整,分别有自身的任务和功能,并呈现出相继联结的内在联系.
经济法、民法、商法、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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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D923;D912.1(中国法律)
2007-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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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