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04.05.008
质疑宏观调控行为的不可诉性--从经济法的法益目标视角出发
在法治国家中,宏观调控行为应予以法治化.离开可诉性谈宏观调控行为法治化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宏观调控行为是否可诉之所以存在争议,原因在于经济法所追求的法益目标--社会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及其对宏观调控行为可诉性的影响.
宏观调控行为、可诉性、社会公共利益、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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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29;D922.291(法学各部门)
2007-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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