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04.03.004
论证券内幕交易、泄露证券内幕信息罪
证券内幕交易、泄露证券内幕信息罪侵犯的是国家对证券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投资者公平交易的权益.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方面为一般主体,除自然人外,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才能构成,行为人因过失而泄露证券内幕信息,不构成本罪.确认主观方面应用客观归责的原则.判处罚金刑时,应正确确定违法所得.
证券内幕交易、泄露证券内幕信息、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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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3(中国法律)
2007-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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