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526.2016.01.010
论适用法律调整后的船舶活扣押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最新颁布的《关于扣押与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船舶活扣押将不再受海诉法调整而改为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活扣押在适用条件、管辖法院、担保方式等方面都将面临新的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成熟,以一般法调整具有特殊性的船舶扣押问题是否适宜值得商讨.最好的办法应是像对待死扣押一般制定专门的条款明确其操作程序,促进船舶保全措施的多样化发展.
活扣押、保全、民诉法、海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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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4(经济法、财政法)
2016-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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