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526.2008.04.010
论海洋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原告资格的扩大化
随着海洋环境损害问题日趋严重,引发的赔偿纠纷越来越多.求偿主体日趋多元化,公共利益纳入保护的范畴.我国海洋环境损害赔偿诉讼面临着起诉难起诉混乱诉讼主体缺失的窘境,为此,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立足现实,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确立公益诉讼制度,使海洋环境诉讼原告资格扩大.
海洋环境损害赔偿、原告资格、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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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诉讼法)
广州航海高等专利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07121320
2009-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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