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6636.2005.04.013

非传统交易方式下的利润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标准

引用
理论上,税收管辖权标准包括利润来源地管辖和本国居民管辖两种标准.在传统交易方式下,各国立法或双边协定中,多将利润来源地表述为常设机构所在地.在服务贸易和电子商务等非传统交易方式下,常设机构所在地与利润来源地并不一致,此时,如果沿用常设机构所在地表述利润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标准,就会造成实际的利润来源地国税收损失.因此,为适应交易方式的发展,应以利润来源地代替常设机构所在地,直接将利润来源地作为税收管辖原则并应用于实务操作之中.

电子商务、利润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标准、常设机构所在地

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2005-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4-5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贵州财经学院学报

1003-6636

52-5009/F

2005,(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