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3-4304.2010.09.053
临床见习教学中各参与方权益保护的探讨
@@ 临床教学是高等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临床见习是培养和提高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临床实践结合的重要阶段,在临床医学教学中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是实现由医学生向实习医生角色转变的必需过程[1].近年来,由于高校扩招,医疗体制改革,医学模式转变,医疗法规和保险制度的实施,以人为本、尊重患者以及医患双方各自重视个人权益等因素制约,医学生到医院进行临床见习面临诸多困境,影响临床见习效果,以致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医学生的临床见习过程同时也是患者就诊和医生提供诊疗服务的过程,参与主体具有多元性,不仅包括临床教学基地和各高等医学院校,也包括带教教师、医学生,更需要患者参与[2].
临床见习、教师、医学生、患者、权益保护
32
R192.2;G424.4(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桂林医学院教育科学研究课题2009B09
2010-1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136-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