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8233.2010.01.024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研究
公共利益直接或间接地为所有公民所共享,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也是行政权存在的重要依据.随着社会事务的日趋复杂,行政功能日益突显,政府为民众提供公共利益已经成为社会群体的必需.我国应该立足于现有的法制资源和现实需要,理性的批判、吸收国外的经验,整合并表述民众的意愿,完善我国的行政诉讼立法,积极构建并完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为民众和公益性社会团体通过诉讼的方式,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发展提供一种有效途径,以确立"以诉讼推进民治、以民治实现公益"的模式,有力规范行政权的良性运作,推动行政权与司法权、权利与权力的良性互动,保障我国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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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11(诉讼法)
2010-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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