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8233.2006.01.012
促进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加强旅游业区域合作的对策探讨
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加强旅游业区域合作是双赢发展的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与周边国家加强旅游业区域合作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抓紧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快实施旅游企业集团化战略,编制合作投资项目指南,建设通畅的信息服务网络,建立合作项目贷款和补贴专项基金,加快通道、口岸和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培养高级人才,改善投融资环境.国家应尽快批准周边国家为双方公民旅游目的地,制定<国际旅游市场区域合作开拓法>,与周边国家签订<旅游业区域合作投资保护协定>,简化境外投资手续,放宽外汇管制,成立专门投资咨询机构,建立国家国际旅游业区域合作专项基金,建立多层次合作对话机制,简化双方游客办理出入境证件、旅游签证、落地签证和个人购买随身物品验关等一揽子手续.
民族地区、周边国家、旅游业区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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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92.3(旅游经济)
200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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