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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8233.2003.04.002

浅论早期满族婚姻形态的宗法性

引用
婚姻是人类繁衍自己后代的文明形式,是构成家庭、产生宗族的基础.早期满族的婚姻形态处处渗透了宗法的色彩和内容,以宗族家族利益为目的,财产作为婚嫁中介,严门第等原则成为制约满族婚姻缔结的宗法性因素;包办婚、收继婚、早婚、一夫多妻等婚姻习俗,反映了宗法的族权、父权、夫权在满族家庭婚姻生活中起着决定作用,体现了浓厚的宗法性.

早期满族、婚姻缔结、婚姻习俗、宗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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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55(民族学)

2005-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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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右江民族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673-8233

45-1355/Z

16

200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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