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254.2014.04.003
亚里士多德的分配正义观
亚里士多德把正义和善视为城邦优良生活的必要.正义并不是绝对的平等,在于合乎比例的分配,配给得当,各得其所.这种分配的正义观可使城邦各阶级相安无事.当不公正的事情发生时,就需要一种矫正机制,失有所得,损有所补,恶有所罚,这就是矫正的正义.这种矫正要发挥效力,必须借助于法律.“法律是没有感情的智慧”,“是中道的制衡”,要实现法治需要良法和人们的遵守.
亚里士多德、分配正义、矫正正义、法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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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02.233
2015-0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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