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254.2011.02.003
关于公共利益四种界说的思考辨析
“公共利益”在当代中国是一个经常被误用、滥用的概念,对法哲学上现存的四种界说——“私人利益总和说”、“国家利益说”、“社会利益说”、“目的价值说”的思考辨析表明,单纯研究公共利益的概念,本身就是一个思维的误区,应当实现从“概念导向”到“操作机制”的重大转移:从单一判断标准,转向多重组合标准;从聚焦公共利益的概念,转向重视公共利益的判断主体;从聚焦公共利益的判断,转向重视公共利益代表机制和保护机制的建设.
公共利益、界说、判断标准、判断主体、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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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01(国家理论)
2011-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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