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254.2010.05.004
法治精神与社会和谐
社会和谐是一个富于创意的表达,它准确地把握了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巨大变化,把握了现代性至今难以化解的矛盾.而要实现社会和谐的法治途径有三:其一,社会和谐必须以制度正义为价值理念,形成国家与社会、政府与人民、权力与权利、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良性互动,从而达到社会整体结构的稳定运作与平衡;其二,必须形成基于公民个体自我意识的全社会稳定而有效的价值认同,从而为国家政权提供根本的合法性支持;其三,建构完善的法治机制,有机协调普遍利益、特殊利益与个别利益、自由与平等、公平与效率,追求人权的保障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法治、社会和谐、利益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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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4.4(法的理论(法学))
2010年度河南省社科联经团联课题《民法精神与政治文明》SKL-2010-416
2011-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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