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254.2006.04.022
论公司的社会责任及其制度完善 --以《公司法》的修改为研究视角
传统公司法奉行股东利益至上和利润最大化原则,忽视了公司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随着现代公司理念的不断发展,公司在奉行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必须注重"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保护.公司的社会责任必须超越道德层面的说教,将其内化为公司法自身的规范和制度,才能真正做到公司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公司法、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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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1.91(中国法律)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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