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254.2005.01.030
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
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对其是否具有财产属性以及是否予以法律保护的问题,目前肯定论与否定论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观念交锋激烈.事实上,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是玩家通过个人劳动、真实财物付出、市场交易等手段创造获得的,既具效用性、又具稀缺性、还具有交换性;概言之,还具有财产的所有基本属性,当然属于无形财产的一种.因而,无论是在民事领域,还是在刑事领域,网络游戏虚拟财产都应当获得法律的适当评价和保护.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财产属性、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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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1;DF625(民法)
2005-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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