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格尔的自由—权利辩证法到马克思的经济—阶级辩证法
马克思和黑格尔的辩证法,通常被人们理解成唯物对唯心、实践对意识或历史现实对抽象概念、经济学对哲学等的批判改造或颠倒超越.这种理解将二人哲学中原本内在统一的"灵"与"肉"分离和割裂开来,在实践上导致扭曲的社会发展观和分析方法.马克思对黑格尔自由—权利辩证法的"走入"与"走出",充分体现了二人辩证法的"内核"与"外壳"关系,以及进一步"消灭哲学"与"消灭阶级"的内在关系.
马克思、黑格尔、自由—权利辩证法、经济—阶级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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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201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马克思的经济—阶级自由理论与方法论研究"项目批准号:19YJA710026
2021-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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