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390.2019.01.017
地归原主长治久安——象州县、合山市国有林场依法收回被侵占林地见闻
最近,记者到象州县和合山市采访,听闻他们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的工作方法,采取合情合理合法的多种措施,收复被占用国有林场土地的故事,感触颇深.因其带有普遍意义,记者便将所见所闻整理成文,以飨读者.
上世纪80年代初,农村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极大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迅速地解决了农民长期没有解决的温饱问题,其深远的意义不言而喻.然而,农村的改革,也增强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在国有林场与农村土地接壤的地方,一些缺乏法治意识的群众,为了一己利益,由承包土地边缘不断向国有林场的林地扩展,个别农民甚至肆意侵占林场林地,引发了许多土地矛盾,使林场与周边群众的关系变得复杂而尖锐,有的甚至激化了矛盾.国有林场曾试图寻求既不影响群众关系,又能维护国家利益和林场权益的解决办法,但皆因诸多因素相互交集而不能如愿.
2019-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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