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736/j.cnki.gxjcxyxb.2022.0309
妨害安全驾驶罪司法适用探析——基于46份裁判文书的考察
为解决轻度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行为的罪刑相适应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妨害安全驾驶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现有法律文书为考察对象,对妨害安全驾驶罪的司法适用现状进行分析,发现该罪在实践中存在司法入罪扩大化、构成要件的解释模糊、附加刑适用方式不正确等问题.这主要是因为一些司法工作者陷入将该罪理解为抽象危险犯的误区.司法实务中应坚守该罪属于具体危险犯的立场,并对其构成要件进行实质解释,厘清该罪与一般违法、相关罪名之间的界限.
妨害安全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司法适用、抽象危险犯、具体危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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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中国法律)
2022-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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