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736/j.cnki.gxjcxyxb.2019.0605
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体系的"双层化"重构
过往的数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改革均无法根本破解"案多人少"难题,需从认罪与否、轻罪与重罪的维度对其展开"双层化"重构.首先,根据被告人认罪与否进行首层分流,不认罪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认罪案件适用简化程序审理.其次,为了贯彻"慎杀"的刑事政策,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即使认罪也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再次,在简化程序审理中,以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为界划分轻罪和重罪,分别适用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最后,刑事诉讼程序体系的重构还需明确不同程序间的转化衔接机制.
刑事诉讼程序、认罪认罚、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案件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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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3(法学各部门)
2020-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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