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736/j.cnki.gxjcxyxb.2019.0602
核安全刑法保障的缺陷与立法完善
核能利用是一把双刃剑,在促进社会科技进步的同时也播种了核风险.中国刑法在应对核风险、打击核犯罪、保障核安全方面,存在核犯罪罪名体系混乱、介入核犯罪时间滞后、未与核安全法有效衔接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在风险刑法理论的框架下,扩大核犯罪罪名圈,前置核犯罪的成立标准,完善国际公约、国内行政法规与刑事立法之间的衔接,以构建严密的核安全保障刑事法网.
核安全、风险社会、刑法、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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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946;D914-4
2017年度重庆市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项目;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2019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2020-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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