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438.2018.03.011
社区警务中的“四微五小”新模式
因基层警务改革中过分注重“形式要件”而忽略其“实质要件”,致使基层警务模式改革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虚化和形式化的现象.而“四微五小”基层警务模式的构建以“四微服务”和“五小警务”来赢取大民心,积累大平安.在政策性支持和现代社会管理创新理论的指导下日益完善,可推广借鉴.
社区警务、“四微五小”、警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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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4(国家行政管理)
2018-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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