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院之使命:保护地方抑或地方保护
法院都具有一定的地方性,地方法院尤其如此.地方法院因此负有保护地方的使命,但这与用"地方保护主义"所指称的恶劣的地方保护,并不相同.实践中,所谓"地方保护主义"只涉及地方法院所审理小部分案件,不足以构成对法院基本功能与使命的指责.人们对"地方保护主义"的敏感,很多时候是原告对异地打官司不便的一种心理反应,而法院的地方保护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制于地方行政权力,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法院使命、保护地方、地方保护主义、制度必要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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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2(中国法律)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RWYB201411
2016-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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