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21X.2021.02.012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错误且土地使用权已被查封,可否注销登记事项
案情简介:
1998年9月福建省某市原土地管理局①(甲方)与某村村委会(乙方)、陈某(丙方)签订征用出让合同,合同内容约定陈某拥有某村一地块的使用权,用途为住宅用地.2007年,陈某在该地建设了一幢6层高的框架住宅楼.2009年底,该市国土资源局与甲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甲公司竞得某地块.2010年,该市原国土资源局与甲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0年4月,甲公司就竞得的某地块申请办理土地权属的初始登记,并于2010年5月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021-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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