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21X.2015.11.002
全力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不动产登记发证,目的是明晰不动产的归属,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证市场交易的效率与安全.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不动产、动产登记、效率与安全、人民共和国、有效保护、市场交易、登记制度、登记机构、登记发证、物权法、权利人、财产权、国家
D92;F83
2015-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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