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182.2019.01.014
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体系解读与规范评注
为确认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阶段性成果,2018年修正、2019年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重塑了农用地上的权利体系,虽在立法思想上体现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时代需求,却未能将农用地作一体考量.其在坚持集体所有权方面收效甚微,错失构建成员权制度的立法机遇;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愿退出与内部转让混为一谈,有将立法资源纠葛于土地经营权的权利属性之嫌.基于农业生产鲜明的公益特性,农用地上的权利均应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能否达致预期立法目的有待实践检验.
《农村土地承包法》、立法思想、适用范围、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
41
D912.3(法学各部门)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完善研究"18ZDA151
2019-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0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