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182.2016.02.002
人类增强与人权
随着医疗技术、生物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纳米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发展,人们利用技术改变人的内在本性、逃避自然痛苦、提升人的能力的欲望日益增强.哈贝马斯等人对用生物技术改变人类基因以增强人类的做法深怀忧虑,认为基因设计会侵犯人的自主性,会把人当做工具而非当做目的.主张以人权原则去禁止基因设计.但同样重视人权的德沃金等人认为,用技术增强人类恰是人类的天职.事实将证明,人权原则根本不足以阻止以技术增强人类的种种努力,不足以规范科技之增强人类的应用.因为以技术增强人类就源自现代性征服自然的冲动.如果说移山填海是征服外部自然,那么增强人类就是征服人之内在自然.局限于狭义的伦理学视域,我们觉察不出征服外部自然和内在自然的愚蠢和狂妄.唯当改变了现代性的思维方式和哲学框架,我们才会意识到用技术增强人类的种种努力会导致人类的毁灭.唯当人类中有越来越多的人超越了现代性的视界且心存对超越于人类之上的力量(或天命)敬畏时,民主和法治才可能对增强人类的技术应用构成有效约束.
增强人类、自由、人权、自主性、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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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02(伦理学(道德哲学))
2016-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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