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1-8182.2016.01.014

论课税处分——基于台湾地区“税法”理论与实践的考察

引用
我国台湾地区“税法”理论与实践中,税收征管主要围绕课税处分进行,课税处分是一个连接税收行政、税收征收、税收执行、税收救济的核心概念,以课税处分为中心,形成一个逻辑自洽的体系.我国大陆地区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未设置类似课税处分的制度,目前《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务院法制办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列入税额确认制度,使得税收征管程序向更符合逻辑、更科学的方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征求意见稿”对税额确认的法律性质、类型、法律后果、法律救济等缺乏完整的设计,学术界对之亦缺乏充分的探讨.因此,借鉴台湾地区有关课税处分的学理与实务经验,对正确理解并进一步完善“征求意见稿”中的税额确认制度不无裨益.

课税处分、行政处分、税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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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32(经济法、财政法)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税权的宪法控制研究”13YJAB20006;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税权的宪法控制研究”2013SJD820004;江苏省教育厅“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项目

2016-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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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001-8182

45-107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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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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