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1-8182.2011.06.010

试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仲裁机制

引用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首次引入的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的投资仲裁机制,对完善投资保护制度及促进投资具有重要意义,其设置的磋商程序有利于争端的协商解决以及东道国利益的维护。但是,其弊端表现在全面接受ICSID管辖权以及宽泛定义"投资"、准据法难以确定、对仲裁裁决监督等方面。投资仲裁机制有必要在实践中得到逐步的改进和完善。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仲裁机制、投资协议

33

A81(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研究)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08FXC001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3-4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001-8182

45-1070/C

33

2011,33(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