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6”9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地方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8月18日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推动全区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文化强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广西“两个建成”作出更大贡献,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以下简称《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政府令第3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方志事业、规划纲要、地方志、方志工作、工作条例、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实施、实施办法、民族文化、科学发展、国务院、组成、目标、建设、机构
D62;K29
2017-0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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