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34X.2007.03.012
关于编纂城区志的几点意见
编纂城区志,第一,要严格编纂质量.要设计符合城区实际的篇目;要把收集和考证资料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注意突出城区的特色;对各项事业要注意纵写始末;记述各项事业应比市志更具体.第二,要加强对城区志编纂的组织指导.修志任务要具体分工落实到人;要加强对修志人员进行培训;有计划地进行城区志编纂工作的交流;要把城区志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要加快城区志的编纂进度.第三,要加强对城区志编纂的领导.城区领导应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修志工作;城区政府应设有地方志工作机构;城区应配备有相应的修志人员;编纂城区志所需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城区政府应为修志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城区志、质量、组织指导、编纂工作
K291/297(地方史志)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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