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34X.2007.03.005
贯彻《条例》精神,发展地方志事业——在纪念国务院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一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
@@ 《地方志工作条例》(下简称《条例》)颁发实施已一周年.由于南宁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由于全市地方志工作者的共同努力,由于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依法修志意识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同,南宁市地方志工作呈现加强领导、依法推进、开放创新的新局面.
工作条例、方志事业、国务院、布施、地方志、方志工作、南宁市、依法推进、修志意识、开放创新、市政府、工作者、领导
K291/297(地方史志)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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