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人员刑事责任能力鉴定资料的比较及相关因素分析
目的 通过资料调查,分析吸毒人员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特点.方法 回顾性分析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武汉市某司法鉴定所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资料,按被鉴定人是否吸毒分成吸毒组和非吸毒组.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表,收集一般情况,诊断和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比较吸毒的被鉴定人的比例,特点及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状况.结果 刑事案件的被鉴定人共271例,其中吸毒组的被鉴定人64例(23.6%)、非吸毒组的被鉴定人207例(76.4%).两组在前科上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 2 =6.894,P<0.01).吸毒组案由前三位依次为故意伤害13例(20.3%),寻衅滋事11例(17.2%),贩毒7例(10.9%).吸毒组诊断前三位依次为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51例(79.7%),人格障碍3例(4.7%),神经症3例(4.7%).结论上,完全刑事责任能力54例(84.38%),限定刑事责任能力10例(15.62%),无刑事责任能力0例.两组在案件类型,诊断,刑事责任能力上的差异均显著,有统计学意义(P<0.01).Logistic回归显示,男性、有前科,本人申请鉴定,吸毒的被鉴定人多评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结论 吸毒的被鉴定人多有前科,多评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在案件类型、精神病诊断上与非吸毒的被鉴定人有显著不同.
吸毒、刑事责任能力、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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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9.3(法学各部门)
2018-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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