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293.2015.03.008
规范产前检查与早产儿的关系
目的:探讨我国部分地区规范产前检查情况及其与早产儿发生的关系。方法对辽宁省两县区和四川省两县区产妇的产前检查情况及早产儿发生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并对数据进行统计。结果在7171名研究对象中,产检次数在5次以上的孕妇比例为88.6%,进行规范产检的孕妇比例为28.9%。早产儿发生率为4.0%,规范产检组早产儿发生率低于非规范产检组(χ2=0.015,P=0.015)。经单因素和多因素Logistic回归显示,进行规范的产检是早产儿发生的保护因素( OR=0.534,P=0.016;OR=0.631,P=0.003)。结论孕妇孕期产前检查规范性有待提高。规范的产前检查是早产儿发生的保护因素。
孕产妇、产前检查、早产儿、影响因素
R714.7(妇产科学)
2015-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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