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蒂特与霍布斯的自由观及其异同分析
霍布斯在把自由定义为“不受阻碍”的同时,又把自由定义为“法律的阙如”,这使得他的自由理论出现了矛盾.佩蒂特把霍布斯的自由观总结为“无干涉”自由观,并对其进行了批判.与霍布斯的“中立”自由观不同,佩蒂特的共和主义“无支配”自由观是一种“道德化”的自由观.两人的自由观的相同之处在于:他们都意识到了“道德化”自由观所具有的修辞色彩.但除了对自由本身的定义有所不同之外,两人对于修辞在政治理论中的作用亦有不同的看法.这种不同源于他们的政治哲学基本原则的差异.
霍布斯、佩蒂特、共和主义、自由、修辞
B01;H195;H31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天津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南开大学亚洲研究中心项目
2015-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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