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336.2015.12.015
国企董事会治理亟待规范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这在很大程度上直指董事会现实运营中的种种不规范,为今后董事会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董事会拥有的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是《公司法》授予董事会的法定权利,既然是法定权利,就必须尊重,其他机构和个人都不能僭越,以保证董事会独立行使这些权利.
董事会治理
F279.246;F832.51;F426.61
2016-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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