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改宜重“增量”
混合所有制改革,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试探,在一些地方已经进入实施阶段.比如一些城市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以及类似的方案,提出要在3~5年内,除国家明确规定必须国有独资的企业外,其余国企均要实现股权多元化.
地方政府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积极性是值得肯定的,令人忧虑的是这些文件都没有提到国资委提出的"增量发展原则",而是把目标指向了国资存量,硬性要求按企业分类划分控股比例进行股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4-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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