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336.2014.07.014
国企与人民的三重关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这一表述清晰地指出了国有企业的人民性.然而,时下社会大众关于国有企业的认识并不统一,关于国有企业的议论很多.人民群众应如何看待和对待国企?国企应如何对待人民群众?回答这些问题,就要从根本上厘清人民群众与国企到底是什么关系.
三重关系
A811;D035.5;G40-014
2014-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