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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8336.2014.05.011

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完善的法律支持

引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通过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等方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总理报告就这一问题也作了部署和强调.作为国民经济排头兵的央企应积极推进这一改革. 央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在母公司层面进行,即实行资产重组,引入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比如中国石化率先启动的油品销售业务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是子公司与非公有资本成立合资公司;也可以是分公司在获得出资人授权的情况下与非公有资本成立合资公司,比如,茂名石化成立的四家合资公司.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支持

F279.241;F832.51;F425.11

2014-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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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

1674-8336

11-5910/F

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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