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336.2014.04.021
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的逻辑与路径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有一句话:“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二○二○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这句话被学者广泛解读及媒体高调欢呼,被视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具体体现.
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逻辑与路径、财政比例
F12;F812.4;G642.0
2014-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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