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分类改革:一个新起点
背景2011年12月 1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在"201 1中国企业领袖(第十届)年会"上首度提出"具有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概念.邵宁认为,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将使国企向两个方向集中,这两个方向分别为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和竞争领域的国有大企业.公益型国有企业"在中央层面包括如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企业,而在地方包括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业".竞争型国有企业如宝钢、中粮、一汽、中国建材等企业.同时,邵宁强调,国资委将根据这两类企业的不同特点实施差别性的监管和引导措施.
国企分类改革、新起点
F276.1;D923.1;D616
2012-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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