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44X.2010.07.037
2007-2009年贵阳市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肺结核检出情况
@@ <食品安全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或痰菌阳性的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治疗达到临床治愈后可恢复原工作.食品、公共场所行业的从业人员因流动性大、居住环境差、卫生意识不强,从而易导致肺结核的传播.本文就2007-2009年贵阳市食品、公共场所行业的从业人员肺结核检出情况作如下报告.
贵阳市、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肺结核、卫生管理条例、行业、卫生意识、痰菌阳性、流动性、活动性、环境差、治疗、愈后、临床、居住、复原、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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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84.6(流行病学与防疫)
2010-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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