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744X.2010.07.037

2007-2009年贵阳市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肺结核检出情况

引用
@@ <食品安全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或痰菌阳性的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治疗达到临床治愈后可恢复原工作.食品、公共场所行业的从业人员因流动性大、居住环境差、卫生意识不强,从而易导致肺结核的传播.本文就2007-2009年贵阳市食品、公共场所行业的从业人员肺结核检出情况作如下报告.

贵阳市、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肺结核、卫生管理条例、行业、卫生意识、痰菌阳性、流动性、活动性、环境差、治疗、愈后、临床、居住、复原、传播

34

R184.6(流行病学与防疫)

2010-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49-65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贵州医药

1000-744X

52-1062/R

34

2010,34(7)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