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44X.2004.03.047
SARS流行后新加坡和台湾SARS个案分析
@@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为一种传染性强的呼吸系统疾病,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它是一种冠状病毒亚型变种引起,并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称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2003年年初以来,我国内地24个省区市先后发生SARS疫情,共波及266个县和市(区).截止到8月16日10时,我国内地累计报告SARS临床诊断病例5 327例,治愈出院4 959例,死亡349例(另有19例死于其它疾病,未列入SARS病例死亡人数)[1].至2003年末我国内地没有再报告SARS临床诊断病例.
新加坡、台湾、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临床诊断、世界卫生组织、内地、呼吸系统疾病、病例、死亡人数、其它疾病、冠状病毒、报告、治愈、疫情、亚型、变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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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6(呼吸系及胸部疾病)
2004-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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