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597.2018.08.004
微信群主的法律责任探究
根据2017年9月7日颁布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微信群主没有履行监管义务,要和发布违法信息的群成员一同承担法律责任.微信群主法律责任的来源主要是先行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即无责的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微信群主过错的类型分为主观上的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主观上不同的过错类型,将要承担不同的责任.此外,文章认为微信群聊应当被当作公共空间,公众在其中发表言论应该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群主尽到监管义务,则不再承担法律责任.
微信群主、监管义务、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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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信息与知识传播)
2018-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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