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597.2008.11.007
关于"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问题的探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我们将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现象称为"三合一"现象.但是,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商品需求的日趋扩大,个体、私营经济逐渐成为政府鼓励和支持的经济类型,家庭作坊式的加工生产和沿街商业用房的开发利用发展迅猛.
三合一、建筑物内、集体宿舍、私营经济、人民共和国、政府鼓励、员工、设置、商品需求、利用发展、经济类型、加工生产、车间、仓库、作坊式、消防法、商业用、支持、开发、家庭
X4(灾害及其防治)
2008-08-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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