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国土资源电子政务信息管理浅析
今年3月,国家保密局和国务院信息办联合发布了<电子政务保密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电子政务保密提出了具体要求.2008年5月即将实施的<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政府信息都要公布.实践中,个别网管对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尺度和范围表现出了不同程度的困惑.笔者通过市国家安全局、保密局组织的电子政务保密培训,与技术人员一道,对各县网管可能接触的信息进行了梳理和分类,结合已施行的做法,提出了一些想法和建议.
国土资源、电子政务、保密、公开
P208;TP391.78;C931.6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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