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210.2014.01.009
城中村改造中不同市场化程度下的土地发展权配置模式——以广东省深圳市为例
研究城中村改造中的土地发展权配置模式,可以为城中村改造中农民权益的补偿制定相对公平合理的标准.运用案例分析法,以土地发展权作为理论基础对深圳市两个城中村的土地发展权配置进行分析和比较,并提出农民享有的合理发展权的计算方法.研究发现,“自由改造模式”中村集体与村民分享的土地发展权比例高于“征地模式”的比例,前一种模式村集体与村民获得了64%,后一种模式则获得了51.4%.现实中不同改造模式村民的利益没有达到均衡;城中村改造中政府干预越少、市场化程度越高,村民享有的发展权越多.
城中村改造、土地发展权、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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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93(265)(城市与市政经济)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2014-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5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