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21.03.002
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的立法构建
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既是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未来《自然保护地法》中的重要内容.考虑到作为管理对象的自然保护地具有特殊的空间属性——"嵌套"于行政区域空间的自然地理空间,这对管理体制的构建产生了基本权力配置、管理机构设置、具体模式选择等三方面的特殊立法需求.按照既定的改革部署,未来这三方面的 目标将分别定位于"从属地管理为主到分级分类管理""从分部门管理到整合式管理""从一元政府管理到多元网络化治理".这就要求在管理体制的立法构建过程中,从确定央地事权与财权划分的基本规则、实现"统管+专管+监督"的整合式管理、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参与治理体系等方面入手,给予充分的立法回应.
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地法;管理体制;空间;自然地理空间
本文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委托项目"自然保护地立法体系研究";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课题"新时代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的法治创新研究"
2021-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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