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20.05.004
中国民法典中"自然人"的制度面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所颁行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其从根本上保障了民法所固有的保护民事权利,拱卫民生的功能.实现私法这一社会任务时,《民法典》对"自然人"进行了多维型塑——以"地位平等的人"为逻辑参考构筑了私法行为的起点,以"权利平等的人"为体系要求评估着私法运行的效果,以"亦民亦商:自力更生的人"和"组织生活中的人"为支柱驱动着私法的体系运行,以"立足于中人而做好人"的道德镶嵌校正着私法的运行轨迹,以"从生前到死后:'延长生命'的人"为终极关怀兑现着私法的承诺,最终以"法治政府必须尊重的人"为体系外辅助保障着私法的运行.实施《民法典》时须以所勾勒的自然人"人像"为基点进行逻辑演绎与制度展开,唯有如此方能实现孟德斯鸠对人的私法定位.
自然人、私法任务、多维型塑、《民法典》标尺化
本文系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的财产权建构";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度校级科研重点项目"全民所有的物权法表达与实现路径完善研究"
2020-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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