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互联网异步审理方式的法理思辨及规则建构

引用
互联网异步审理方式作为新生事物,未经深入论证便直接应用于司法实践.该种审理方式既有优势也有劣势,其优势体现为间断性一日或两日的审理安排,既不会侵害集中审理原则,又提高了庭审效率,其劣势体现为"交互式对话框"的交流方式侵害了言辞原则,其采自由发问和辩论的方式,违背了庭审中的法定顺序要求.以"异步"为核心构建的互联网审理方式仅能适用于案情简单的涉网民事案件,并应以规范出发型诉讼构造为基础.因案件简单,该审理方式中的法庭辩论采用书面审理,因法庭调查属于必要口头辩论,该审理方式中法庭调查只能采用"视频留言"方式.此外,庭审各阶段的第一轮陈述必须遵照诉讼责任承担主体先行陈述、对方当事人后置陈述的规则,在特定时限内设置适时提出攻击防御的诉讼义务,以保证互联网异步审理方式高效落实.

互联网异步审理方式、言辞原则、"视频留言"、法定顺序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贸区纠纷解决机制创新与临时仲裁制度构建研究";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项目"诉讼理念与制度研究——以民事诉讼为视角"

2020-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115-12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1007-788X

62-1129/D

2020,(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